从前天开始,这起令国人震惊的“高考答题卡调包”事件已经出现了舆论反转的苗头,公众的心态也由最初的狂热逐步趋于理性。如果最终证明四名涉事考生及其家长的举报不实,那么在动用了如此巨大的公共资源的基础上想要用一句“误会了”便轻松过关显然是不可能的。
涉事的考生及其的家长的举报分为两个层面,第一是考生家长向纪委监察部门实名举报;第二是考生自己向公安机关报案。考生苏某及另外一名考生的家长其身份属于公职人员,作为体制内不的一份子对于诬告、陷害所需要承担的后果他们自然心知肚明的。对于他们而言,怀揣着“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是正常的,他们能够走到一起并且联合举报,这就说明了其中必定有人在中挑动、串联,并且将事态不断扩大,从这一点来看他们为了子女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但是如果说只因“护犊情深”而去无中生有的想要撼动高考制度并且从中渔利估计借他们十个胆子也不敢。因此,我认为更大的可能是家长受到了考生的蒙蔽,选了无条件的相信自己的子女,所以他们的实名举报并非出于恶意,并不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此前,涉事的考生中除却信阳的李某其余三位都已就所谓的“调包”事件向公安机关报案,而各地的公安机关也均进行了受案初查。
作为考生其对于自己的试卷真伪必定心知肚明,在明知没有问题的情况下仍然恶意向公安机关报案,那么其行为已经涉嫌谎报警情,这属于一种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谎报警情的处罚轻重程度分为三种情形。第一、影响范围较小的,事后积极悔改并且主动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的。第二、影响范围较大的。第三、引发社会恐慌的,其中第三种情形由于其存在巨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多数情况下会被警方顶格处罚。
说这桩惊天的“调包”事件没有引发社会的恐慌显然是不可能的,事实上在事件曝出的第一时间,大多数的公众对于现行高考制度的信任度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大面积的下降,人们普遍出现了一种恐慌心理,恐慌自己或者自己的子女同样遭受如此不公的待遇,这种后果不是区区一两句的致歉之语或者狡辩之言就能顺利过关的。
当然,在事件的最终结果出来前我们一切的观点只能是一种推测!如果您认同丹妹的回答不要忘记点赞并关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