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3-05-15 综合 28阅读

需要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具体标准如下,因为是同责,对方只陪以下标准的一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收入×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樱冲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必要的营养费,还应当赔偿丧葬费;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计算二十年。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被扶养人生活费、护理费..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包括残疾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受害人死亡的。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后续治疗费,按五年计算,残疾赔脊搭歼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

城镇居民人均可消费支出16683元.。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依照前款原则确定、住宿费.
2010年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据统计2009年浙江省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11元.、护理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误工费。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计算至十八周岁。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375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枝没,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但六十周岁以上的、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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