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常委 主席 副主席 总理,相当古代一品
二级:政治局成员书记处成员 副委员长 副总理 国务委员 军委副主席 全国政协副主席 最高法院院长 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相当古代从一品
三级:部长 部党组书记省委书记 省长 省人大主任 省政协主席,相当古代二品
四级:副部级副省级,相当古代从二品
五级:司长,相当古代三品,厅长,相当古代四品,地级市长 巡视员,相当古代五~六品
六级:副厅级 副市级、助理巡视员,同上,但属于从品级
七级:处长 市局长 县长 调研员,相当古代七品
八级:副处级 副县级 助理调研员,相当古代从七品
九级:科长 市处长县局长 乡镇长 主任科员,相当古代八品
十级:副科长 股长乡镇助理 副主任科员,相当古代从八品
十一级: 科员县以下公务员,相当古代九品
十二级:办事员,相当古代从九品
现代官职从股级、科级、处级、厅级、部级到国家领导人只有6个大等级12个小等级,而古代的等级从品级建立时就有9品18级(9品30阶)。做级别对比时,只好以几个区域品级对齐了。如巡抚对应省级、知府对应厅级、知县对应处级。
1、六部:其长官尚书相当于部长,副长官侍郎相当于副部长;各司主管称郎中,相当于司局长,副主管称员外郎,相当于副司局级;至于主事权力、地位上比处长要高一些。
吏部:相当于组织部 人事部。
兵部:相当于国防部、、公安部、交通部(驿传)、军委等部门。
刑部、大理寺:相当于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司法部等部门。
礼部:相当于教育部、文化部、宣传部等部门。
户部:相当于财政部、民政部、商务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造币)、税务总局等各部门。
工部:相当于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水利部等部门。
殿阁大学士:从人数和地位上看相当于现在的政治局常委,因为这些大学士一般都是军机大臣或是兼任尚书、都统之类的职位,都是独当一面的人物。一般来说,三殿三阁(保和殿、武英殿、文华殿、体仁阁、文渊阁、东阁)共六名大学士,都是当到退休(休致)才空出,由协办大学士递补,除非该人被革职或是死亡。协办大学士就相当于政治局候补。
领侍卫内大臣、内大臣等:就品级上来说现在似乎没有那么高的侍卫官;就职能来说,可以相当于中央警卫团。
都察院:相当于监察部。
理藩院:相当于外交部(清末以前的外交一般指对蒙古各部、西藏、新疆、俄罗斯、日本、朝鲜、越南等,主要还是管理蒙古)。
翰林院:相当于中央党校 中科院、社科院。
国子监:相当于清华、北大之类的学校的综合体兼有教育部高教司的职能。
顺天府:相当于北京市。
步军统领:相当于现在北京警备区兼公安厅的职能。
内务府:为皇室服务的机构,可以理解为现在的国务院办公厅之类的部门。
总督:军事职能相当于解放初期的大区书记。
巡抚:相当于现今的省委书记、省长。
驻防将军:相当于现在的警备区司令员。
各省军事:总体来说,清代的武官品级上较历代有了较大的提高。
提督:为一省最高军事长官,相当于现在的省军区司令员。
总兵:相当于现今的军分区司令员或军长,其统辖的镇相当于今天的军分区。
副将:相当于副军长。
参将:相当于师长。
游击:相当于副师长或是旅长。
都司、守备:相当于团级。
千总:相当于营级。
把总:相当于正连级。
外委千总:相当于副连级。
外委把总:相当于正排级。
额外外委:相当于副排级。
清朝督抚同为地方大员,又称封疆大吏。区别如下。
总督各辖区或领域(比如河道总督、东河总督、粮场总督等),两广、湖广是辖区不同。
2、总督
正二品。加兵部尚书衔者为从一品,加大学士衔者为正一品。辖一至三省。清代总督例兼右都御史,加兵部尚书衔。全国共设总督八人,清末加设东三省总督,另有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等。世称“制台”、“制军”。为正一品大员,统管一省或两三省的军事、行政大权。清代共设有直隶、两江、闽浙、湖广。陕甘、两广、云贵、四川八大总督。其中直隶总督直接负责京师安全,地位比其他总督更重要;两江总督掌江西、江苏、安徽三省军政大权;湖广总督掌湖北、湖南两省军政大权;闽浙总督掌福建、浙江两省军政大权;两广总督掌广东、广西两省军政大权;云贵总督掌云南。贵州两省军政大权;陕甘总督掌陕西、甘肃两省军政大权;四川总督掌四川一省军政大权。
3、巡抚
为从一品大员,主管一省的军政大权,一般受总督节制。例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兵部侍郎衔。掌考察全省地方官员。本省关税、漕政等也总归巡抚掌管。若有用兵,则督理粮饷。每年乡试,例由巡抚督试,武科则由巡抚主考。各省巡抚也如总督,都自有直属军营,名为“抚标”。巡抚又多兼提督衔,节制本省各镇总兵。其职权稍次于总督,无总督之省,则更是独当一面,所以巡抚与总督同是地方大员。
4、清朝官职
清朝的官制,省的最高军事行政长官称巡抚,又叫封疆大吏。按清朝官制,每省设巡抚一人,巡抚之上设总督,总督一般辖三省或两省,也有只辖一省的总督,如直隶总督、四川总督,该总督也就兼管巡抚事,一般不再另设巡抚。巡抚尊称“抚台”。总督侧重于管军事,因此称“制军”,也叫“制台”,又有“帅”的称号。巡抚不能称“帅”。总督所驻之处是总督衙门,又称“督院”,或简称院,或院上。巡抚所驻之地称抚院,或抚衙。
巡抚和总督地位虽高,但刚开始只是一种临时设置的差使,从名义上讲一省的最高行政长官应算布政使,全称为“布政使司布政使”,其职责相当于如今的省长兼管民政和财务,好象古时候的一方之伯,因此称“方伯”,他也好象天子的屏藩,因此又称“藩台”。当巡抚和总督成为固定职务后,布政使的地位就降低了,成为巡抚和总督的僚属。
一省之中还有专管司法的提法使或称按察使,全称为“按察使司按察使”,“按察”相当于古之“陈臬”,因此按察使又叫“臬台”。臬台的地位仅在藩台之下,藩台和臬台合称“二司”。说某省的“三大宪”就是指的抚台、藩台和臬台。
总督、巡抚的僚属还有专管教育的提学使,又叫学政;专管盐政的盐运使等等。他们虽与布政使、按察使同属“各司”,但地位却比藩台和臬台要低。
司之下设“道”,如粮道、盐茶道、兵备道、川东道等等。清朝的官员分九品,总督为一品,巡抚二品或从一品,司三品或从二品,道四品,道的地位恰是处在承上启下的一级上。道又称“道台”,因相当于宋时的观察使,所以也称“观察”。
综上所述,清朝的省级官员只有三人:巡抚(总督)、布政使、按察使,这是可以称为“三大宪”的重要官员。提学使和盐运使等等,只能算“副省级”。一省之中有幸能够进入省级和副省级的官员应在10名以内,最多不会超过15名。至于司以下设的道,只能相当于现在的“正厅级”,不能归于省级之列。
其他朝代通用:
1.【太守】战国称郡守,汉改太守,为一郡的行政最高长官。秦分三十六郡,比县大。相当于现在的省辖市市长。
2.【刺史】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军政大权。相当于省(市)长兼省(市)军(分)区司令员。
3.【京兆尹】西汉京畿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北京市市长。
4.【太尉】秦至汉均有设置,为全国军政首脑。相当于国防部长。
5.【越骑校尉】汉武帝时设置,禁军长官。相当于卫戍区司令员。
6.【廷尉】执掌法律、主审要案的大臣。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
7.【吏部尚书】掌管全国文武官吏考核赏罚。相当于人事部长。
8.【光禄大夫】皇帝身边顾问之臣。相当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
9.【中书令】掌管皇帝命令发布。相当于“两办”秘书长。
10.【尚书令】参议大政,综管政务,百官之长。相当行政院长。
11.【车骑大将军】地位尊崇,多加重臣。相当于元帅军衔。
12.【行军总管】统领军队出征的主将。相当于前沿总指挥。
13.【都察院御史】古代最高监察机构。相当于监察部长。
14.【知府】地方行政长官,总管州、县事务。相当于省长(或省辖市长)。
15.【知州】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省辖市市长。
16.【知县】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县长。
17.【通判】府之副职。相当于副省长(或省辖市副市长)。
18.【兵马指挥】明清兵马司主官。相当于北京市公安局局长。
19.【推官】掌刑名,赞计典。相当于最高法院政策司处长。
20.【都事】掌出纳文移。国防部、监察部等部委内设机构局长。
21.【给事中】皇帝禁中寄禄官。相当于元首生活或政治秘书。
22.【经历】部委所属机构主官。相当于部委二级机构负责人。
23.【行人】供差遣出使。相当于外交部工作人员。
24.【典宝】协司宝掌玉玺。相当于两办负责印章的副处级干部。
25.【县丞】协助县令治理一县之事。相当于副县长。
26.【主薄】掌钱粮、户籍。相当于粮食局长或户籍局长。
27.【检校】代理官职。秘书级。
28.【教授】府掌训导考核学生。相当于省教育厅长。
29.【教谕】县掌教学,县教育局长。
30.【训导】掌协助同级学官教育所属生员,相当于教育厅局副职。
31.【税课大使】掌县税务事务,相当于税务局长。
32.【吏目】州之属官,掌刑狱及官属事务,市政府副处级干部。
33.【总镇】镇守地方的高级武官,相当于大军区司令员。
34.【参将】镇守地方的统兵官,分守各路,大军区所属各军军长。
35.【游击】位参将之下,掌率兵防御,负责防御工作的师级军官。
36.【都司】位游击之下,掌防汛军政,负责防汛工作的团职干部。
37.【州同】州之佐官,相当于副市长。
38.【巡检】掌地方治安之官,县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治安工作。
39.【侍郎】宿卫侍从皇帝的官员,中央警卫局官员。
40.【典籍官】掌官府书录图籍事务,图书馆馆长。
唐朝
一级行政区称道(省一级)长官称(无长期长官)采访使(监察性质)后期是节度使,掌大权
二级行政区称州、府(地级市)长官称刺史、府牧(名义上的最高长官)府尹(实际上的)
宋朝
一级行政区称路(省一级)主管刑狱的提点刑狱司(宪司)、转运司的转运使、主管军政、兼管民事的安抚司的安抚使、主管财权并主管赈济的提举常平司(仓司),并为路的长官
二级行政区称府、州、军(地级市)长官称知府、太守、知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