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领取时需要录入指纹,不录指纹不可以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对待,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扩展资料:
一、无法提取指纹不影响办证
指纹信息登记包括指纹采集和提取特征两个方面,如果提取特征不成功可以正常制证,但如果不采集指纹则不能制证。
有些居民的指纹可能由于劳作出现磨损等原因,采集时无法提取到指纹特征点。即便如此,公安机关同样为其办理身份证。这样的证件不影响正常使用,只不过无法进行指纹核对而已。
二、指纹采集顺序
先右手后左手,每个手正常情况采集一枚手纹,顺序是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拇指。如果右手拇指采集成功,跟着就采集左手拇指,如果也采集成功,两枚指纹就采集完毕。如果右手拇指采集不成功,就按右手顺序依次采集,如果都不成功,就从左手采集两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下月起领身份证需采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