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驾照必须要身份证原件。在办理新身份证期间,学员可携带临时身份证参加驾考。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告,并办理申报补领新证的有关手续。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领临时身份证。
公民补领新证后找到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给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
拓展资料:
身份证的具体申领程序是:
(一)具备《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