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省大学生村官公告

2020-05-31 教育 151阅读
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编办、教育工委,政府公务员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有关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
为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活力,促进年轻干部选拔培养,根据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组通字〔2009〕21号)、《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0〕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2〕3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14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聘原则
选聘大学生村官,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平等参与、机会均等的原则;坚持品学兼优、注重素质的原则。
公告地址http://v.huatu.com/news/20131125/838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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