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30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与中标人在3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30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与中标人在3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