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母公司A签订劳动合同,但工资及社保均由独立法人的子公司B支付,可否以未签订劳动合同起诉子公司B?

2020-06-05 社会 74阅读
建议不要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理由如下:
1、A公司是母公司B公司是子公司,虽然是独立法人,但仍存在隶属关系,总公司派人到下属公司工作是很正常的事情,就算手续上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是没有主观违法意愿,劳动部门在处理这个问题时会站在企业一边,不会支持个人。
2、派遣协议不需要三方签订,A、B公司签订就可以了,员工如果认为自己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实际工作不符,可以拒绝上岗,但是上岗以后不能因此认为公司违法。
3、B公司支付的费用现在无法确定是否为代A公司支付,在这方面员工是无法和企业抗衡的,企业内部随时都可以把账做平,拿出证据证明员工的工资实际是A公司支付的。
综上所述,起诉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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