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对领导干部接受国际和民间奖励管理方面是否有相关文件或制度规定。
2、对不同级别领导干部、中管干部和非中管干部,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核心涉密人员和非核心涉密人员、驻外机构人员和非驻外机构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特别是“一把手”的领导干部,现职、不担任现职但未退离休、退离休领导干部接受国际和民间奖励,在管理、审批等方面是否应当有所区别。
3、对领导干部接受国际政府奖励、国际民间奖励、港澳地区政府奖励、港澳地区民间奖励、台湾地区政府奖励、台湾地区民间奖励、内地民间奖励,在管理、审批。
4、对下一步统一规范有关制度规定有什么意见建议?在管理和审批方面应当如何把握?如果该奖励配发奖金(包括物质奖励),是否应当接受?如果是,接受之后如何使用和支配是应当全部个人支配、全部交公,还是部分个人支配部分交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