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支持地方属科研机构改善科研基础条件

2023-05-14 综合 21阅读
根据办公厅握皮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8号)的部署,由原国家事业单位转制为的技术开发类科研。

科研转制为科技型的,多数实行属地化管理,其国有资产、人员编制、劳动工资等均划归地方管理。少数转制为中央直属的大型科技型,由原主管国家局,经科技部、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审核后报批准。
科研转制后,原具有学位授予权的,继续列入国家招生计划招收研究生,报学位委员会备案。
在转制期间,242个科研的现有领导班子要保持相对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日常工作仍以国家局管理为主。
科研转制后,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主要用于解决转制前已经离退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他们的离退休计发办法不变。转制后的在职人员实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科研转制后,自1999年起5年内免征所得税,免征其野皮册技术转让收入的营业税,免征其科研开发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还享有自营进出口权,享受国家支持科技型的待遇,参加科研颂宏课题和项目的申请、竞标,享有与其他科研同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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