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指从供给侧入手,针对结构性问题而推进的改革。
供给侧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生产要素投入,如劳动投入、资本投入、土地等资源投入、企业家才能投入、政府管理投入,分别对应着收入法计算的GDP中的工资、利息、地租、利润、税收;另一方面,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由制度变革、结构优化(如工业化、城镇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等)、要素升级(即生产要素质的提升,与生产要素量的投入增加不同,包括技术进步、知识增长、人力资本提升等,创新驱动即是解决这些问题)“三大发动机”(其中制度变革又是根源性发动机)决定。
隐含在其中还有三个重要的供给侧因素:一是主体发展,包含劳动力或创业者、企业和企业家、投资者、政府管理者等主体素质的提高,及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二是产业发展,含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升级、新兴产业成长等);三是区域发展,包含区域创新、区域结构优化、区域新增长点的形成等。
结构性问题主要包括产业结构问题、消费结构问题、区域结构问题、要素投入结构问题、排放结构问题、增长动力结构问题、收入分配结构问题等。
从供给侧入手、针对结构性问题而推进的改革几乎包括所有重要的改革,如行政管理制度改革、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改革、财税制度改革、金融制度改革、价格制度改革、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生态制度改革等。可以说,从“需求侧”转向“供给侧”相当于从“政府调控侧”转向“全面改革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