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开给我的发票纳税人识别号字母写成小写的了行吗

2021-06-28 财经 388阅读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如果纳税人识别号的字母填写成小写,系统会提示识别号有问题,无法开具发票。不知道对方用什么系统开出来的发票。

如果对方开具的发票的纳税人识别号出现小写字母,按照规定是不符合要求的,应该作废重开。

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说的过去;但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肯定是不行的,因为即使认证能够通过,但在税局的金三系统进行比对时,会比对不成功,会造成无法抵扣进项税额,必须作废重开。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经常存在开票有误、发生销货退回以及开具发票退回等情况,需要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就针对几种情况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的政策问题进行整理归纳。

收回原发票直接按作废处理,重新开具发票。

这种方式对开票方来说,操作简单,方便快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但是,税务机关对专用发票的作废条件规定相对严格,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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