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向“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开具增值税法票时,才需要输入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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