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必须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认为,所有制是社会经济制度的核心和基础,决定着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支柱和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物质基础,是社会主义经济性质的根本体现.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具有关键性作用.我国对所有制结构的改革,是以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为前提的,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也是以确保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为条件的.任何否定公有制主体地位的观点,在理论上是站不住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
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必须遵循的又一条基本原则.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根本上说是由它们在发展社会生产力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虽然经过5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生产力有了很大提高,但总的说来,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不发达和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仍然处在并将长时期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和发展的不平衡性,给非公有制经济留下了广阔的空间.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活跃市场和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要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还因为它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主要表现在:第一,市场经济要求市场主体多元化,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多种市场经济主体,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不可缺少的条件;第二,通过竞争,促进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加速市场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第三,外资企业的进入不仅会带来资金、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而且还会带来一些与社会化生产规律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经营方式和资本组织形式,可为我国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的体制创新提供借鉴.因此,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必须把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两者统一起来,而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