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
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必须坚持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这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不高,而且发展不平衡。促使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加快发展生产力。
实践证明,“一切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为社会服务。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