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如何完善我国的市场体系和市场秩序

2020-06-26 财经 509阅读
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体系
完善的市场体系不仅包括市场体系本身的完善性,还包括市场体系功能的健全。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我国当前市场体系的实际状况出发,培育和完善我国的市场体系,主要从下面几方面入手:
第一、培育市场主体。市场主体是参与市场活动的当事者。有无真正的市场主体,决定着市场能否发育;市场主体的发育状况,决定着市场发育的程度。培育市场主体,首先要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发展,鼓励个人以市场主体身份从事市场活动。
第二、培育要素市场。主要是发展规范金融市场、培育劳动力市场、发展房地产市场、技术和信息市场等等。
第三、健全市场机制。建立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必须对原由的价格管理体制及其相联系的价格形成机制进行根本改革,必须建立和完善政府的价格控制度和有关法律体系。
第四、发展市场中介机构。如:发展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和仲裁机构、计量和质量检验认证机构、信息咨询机构、资产和信息评估机构等等。
第五、建立市场秩序规则,加强市场管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的运行要建立在一定的秩序和规则基础之上完善市场竞争,法律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要加快建立使市场基本经济关系、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交易秩序规范化的法律法规逐步形成统一、科学和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管理的法规体系。同时。还要加强执法部门、社会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健康发展。
[编辑本段]建立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一、宏观经济调控的客观必然性
宏观调控是指国家从经济运行的全局出发,按预定的目标通过各种宏观经济政策、经济法规等对市场经济的运行从总量上和结构上进行调节、控制的活动。宏观调控的主体是国家,调控的客体和对象是市场经济运行的过程和结果。
现代市场经济都是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在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加强宏观调控不仅是弥补市场失灵的一般要求,而且在我国当前市场发育不够健全的情况下,显得尤为重要。因而,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健全宏观调控体系。这是客观的必然要求。
第一、 是社会化生产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之上的,客观上要求由政府进行宏观调控,使国民经济按比例协调发展,避免和减少由于盲目的无政府状态而带来的损失。这也是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生产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程度越来越大的要求。
第二、 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客观要求。市场机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但它不是万能的,其弱点和不足表现为“市场失灵”。这就需要由国家进行宏观调控。例如,调控涉及总量问题,如:就业、总供给和总需求平衡问题、结构协调和通货膨胀等问题。
第三、 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客观要求。具体分析,一是公有制经济的要求。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属于广大劳动人民,它的经济活动应该服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这就靠宏观调控在全社会范围内有效地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发展生产,使经济活动符合人民的利益。二是加速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要走出一条较为自觉的快速发展道路,必须要求国家对促进经济发挥作用,发挥社会主义优势。三是共同富裕的要求。我们的最终目标是达到共同富裕。这一立足点比一般市场经济国家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要求更多,这就必须依靠国家的宏观调控来实现。
二、宏观调控的目标和手段
社会主义宏观调控的任务和目标,应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服从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党的十五大提出了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具体任务: “保持经济总量的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促进重大经济结构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这里说的很明确,保持经济总量平衡,即保持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平衡是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只有社会总需求和社会总供给大体平衡时,才能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宏观调控的手段:计划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
三、转变宏观经济调控方式和政府职能
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是由国家来进行的。宏观经济调控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宏观调控,即国家运用行政手段直接协调和控制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二是间接宏观经济调控,即国家主要运用经济手段,通过市场机制,影响和引导企业的经济行为,以达到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主要通过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对企业直接调控,企业成了政府机构的附属品。这种宏观调控方式与市场经济严重背离,必须进行改革和转变:一是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以间接管理为主;二是由进行微观管理转变为主要进行宏观管理;三是从搞项目审批、分钱分物转变为主要利用经济手段搞好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
从以上的概括,可以清楚地看出,要做到以上提出的转变,必须首先转变政府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各级下人民代表大会是国有资产所有者,人民政府是社会行政管理者,各级人大和各级人民政府共同构成宏观经济调控者。具体说,政府的职能转变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实现政企分开。也就是政府和企业的职责分开。政府仅仅行使其行政职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所有企业作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这是政府职能转换的关键。
第二、分离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由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直接代表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天然董事会,因此由人大在作为国有资产的管理机构,进行国有资产的基础性管理工作,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状况进行监督,制定和执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面具有天然的合法地位,在适当的时候对全民进行公有制企业分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迈向共同富裕的重要步骤,也是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关键举措。
第三、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政府机构进行改革,以适应政企分开的政府国有资产权与宏观经济调控权向各级人大逐步转移的需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政府作为管理者的身份,都无法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市场竞争,将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资产逐步移交各级人大,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的需要。由于人大在经济上真正强大以后,人民在选举过程中也会更加积极参与,更加谨慎投票,使得人大在政治上才能更加有力地监督政府行为,因此,强化人大地位的政治经济改革也是强化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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