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每年发放经济补偿金,请问合法吗?内有公司通知图片

2020-10-28 社会 230阅读
很容易理解,估计你单位是广东企业,把以前的加发,俗称:“双粮”改称为:“经济补偿金”,原因有二:一是企业有发双粮的传统,作为员工福利的重要部分,企业需要保持传统,保障面子;二他又不想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员工离职时给予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所以,就玩了个小花样,把以往年年发的“年终奖”或者叫双粮,改了个名义叫经济补偿金,继续在年底发放。所以是年前一半年后一半,是为了遏止年后员工离职,不再返岗的目的。
其实企业这么做,也只是为了蒙蔽一些人,每年年底发的这个,不论他怎么称呼,都不符合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经济补偿金”所规定的出现条件,因为并不能被认定为经济补偿金已经发放,如果企业和你解除了劳动关系,你仍然可以依法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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