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个体工商户在增值税上属于企业,属于小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的增值税税收减免政策,最新公告,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 , 季度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免收增值税。注意免征收增值税不等于不申报增值税。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这几项附加税的计税依据是根据增值税税额计算的,免增值税,附加税也随之减免,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上,季度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减半征收。
扩展资料:
个体户最新免税优惠政策:
1、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自然人):对个人销售额未达到规定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2、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自然人),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3、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4、营改增规定的应税行为的起征点: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减税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