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在开封府到底当的是什么官,在当时是属于几品官职?

2020-06-03 综合 127阅读

开封府尹,五代、宋朝一重要官职名,为北宋首都开封府的最高长官,位在尚书下、侍郎上,一般是从一品或二品官衔,若为“储君”担任,则为一品官衔。

下设官吏有判官、推官、府院、六曹等。五代、宋初,任开封府尹者,多为事实上的储君。周世宗、宋真宗于即位前都曾担任此职。此后,多由亲王兼任,其中秦王赵廷美据说也是金匮之盟约定的继位者。

扩展资料

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登进士第。累迁监察御史,曾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

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贵。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祐六年(1061年),任枢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故世称“包待制”、“包龙图”。

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后世称其为“包孝肃”。有《包孝肃公奏议》传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包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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