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的人是债务人,可以理解为他有还钱的义务。而被欠钱的人是债权人,可以理解为有权利去要回欠款。我们要能够分清二者的关系。
在与债务人的还款期限届满时,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作用如下:
1、冻结、扣押债务人名下的财产。
这是一个比较常用的追债措施,对于名下没有财产的人可能不太适用,但是也可以先以债务人现有的一些资产进行部分还款。
2、将债务人拉入失信人员名单。
这是一种督促作用的手段,债务人被拉入失信人员名单后,可能会对其工作和生活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3、可以通过法院签订还款协议,绑定债务人的银行卡。
这是对付欠钱不还又没财产的债务人最有效的一个办法,法院可通过与债务人的银行卡绑定,一旦债务人的银行卡有工资转进,那么法院可强制划拨给债权人用来抵债。债权人可与债务人在法院的调解下签订还款协议,避免因诉讼时效经过而无法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情形发生。
4、避免债务人有将财产转移的嫌疑。
这对于名下无任何财产的债务人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催债手段,相当一部分的债务人在产生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同时都会选择将财产进行转移,而向人民法院起诉则可以阻断诉讼时效,在合理的期间内,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债务人转移财产的行为并阻断他后续想要转移财产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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