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后,被告无能力偿还或暂时不具备履行能力的,可以协商分期偿还或以其它的清偿方式。如果确实无工作能力,无收入来源等原因丧失履行能力的,法院将无法执行,债权人无法实现债权。
债务人如果暂时无能力履行判决法定债务时,可在法院的监督下立下还款保证书,约定还款时间和方式;如果被告无财物支付能力,也可以在原告同意情况下,由被告以用自身的劳动能力或技能为债权方提供相应的劳务和劳动,以劳务付出顶代赔偿债务。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