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买,根据《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共租赁房办理了产权登机之后,要再住保房管进行备案。严禁改变住房性质,出售或违规使用。
扩展资料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申请地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一定年限以上,或持有申请地营业执照和一定年限以上的完税证明。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地无房。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符合申请地政府规定的标准。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申请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轮候制度。
通过公开方式产生选房顺序号,根据房源数量确定选房人员数量。列入选房范围的人员未参加当期选房或选房后放弃承租的,其保障资格终止。
未列入选房范围的人员进入轮候,轮候期一年,轮候期内根据房源情况按选房顺序依次配租;轮候期满,根据届时制定的申请条件对轮候人员的资格再次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根据房源情况按选房顺序依次配租,不符合条件的,其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