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处理中,利润分配的顺序?

2020-06-30 财经 83阅读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一般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提取法定公益金;
(4)支付优先股股利;
(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6)支付普通股股利;
(7)转作资本(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必须指出的是上述利润分配的顺序不能颠倒。也就是说,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得到完全弥补前,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以前,不得向投资者支付股利和利润;支付股利的顺序必须是先支付优先股股利后支付普通股股利。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