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工龄视同交费年限确认:
需提供的资料:
1、《职工劳动手册》(以下简称《劳动手册》);
2、《养老保险被保险人视同缴费年限审核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审核表》);
3、职工档案;
4、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资料;
5、《视同缴费年限送审人员情况表》(可到市劳动局网站下载)及其电子版。
6、送审单位的《社保登记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
办理程序:
审核视同缴费年限的工作实行预约登记,依预约确定的时间报送档案的处理办法。
第一步:送审单位先理顺本单位需要审核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的档案资料,通过市劳动保障局网站进行预约登记,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审核机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同)根据审核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预约登记的先后次序安排送审时间。
第二步:送审单位根据审核机构安排的预约受理时间,带齐所需提供的资料,到审核机构办理职工视同缴费年限送审手续。
第三步:审核机构审核后,通知单位领回报送的档案和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