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出增值税发票并收到货款会计分录如下:
1、确认销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已销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财政部财会[2006]18号)"6001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本期(月)发生的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按应冲减的营业收入,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退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上述销售业务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