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海特·亚许柏里地区的嬉皮士是以一个叫做Diggers的团体为中心。这个街头剧团体将即时性的街头剧、无政府主义行动和艺术表演结合在一起,他们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自由城市”。他们受两个不同的运动影响:一方面受波西米亚主义的、地下艺术的、剧团的影响,另一方面受左派的、民权主义的、和平运动的影响。加利福尼亚州的洛杉矶也有一个非常活跃的嬉皮士社团。1967年夏许多年轻人(警察估计有七万五千人)聚集在海特·亚许柏里分享他们的新文化的音乐、毒品和反抗。
60年代末嬉皮士运动达到其高潮。1976年7月7日《时代》杂志将嬉皮士运动作为其封面故事:《嬉皮士:一个次文化的哲学》由于许多嬉皮士在他们的头发里带花或向行人分花,因此他们也有“花童”的外号。
很多嬉皮士来自白人富裕家庭,他们抛弃富裕,来感受并赞美贫穷,体验简单而随意的生活。
正因为这些富家子弟享受过主流的中产阶级的舒适生活,才有可能成为这种虽然舒适但扼杀人的创造力的生活的反叛者,也只有真正感受过主流文化的人,才有可能看到它的弊端,从而对它进行批判。1969年,青年反主流文化的代表人物罗斯扎克发表了《反主流文化的形成》一书,该书明确指出,反主流文化是对现代技术社会的一种反思。
反主流文化的参加者们不屑于像新左派和学生运动的参加者们那样,用参与性民主的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他认为只要客观意识的观念还在控制着社会,技术对社会的控制、专家对社会的统治就不会结束。
嬉皮士们认为,美国是一个被惯例和陈规所充斥的世界,它已经成为压制人的个性,迫害个人自由生活的陈规陋习的总和,只有逃离这个社会,摆脱与现实社会和现实文化模式的种种联系,才能使个人和美国社会免于走进死胡同。为了有效地反抗这技术高度发达、物质极端丰裕、但人的精神受到控制的社会,他们提出“回到史前”的口号,希望在史前时期寻找精神力量。
他们特别欣赏“无为而治”,认为只有无为而治的简朴社会,简单生活,才能保证公民个人的尊严和自由。因此,他们从生活做起,掀起“生活的革命”,来反抗主流的、精英的、技术的、物质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