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贯论
一般而言融贯论认为,真理是整个信念或命题系统内各部分的一致。尽管如此,通常融贯意味着某些超出简单逻辑一致性的东西。例如,概念基本集合的完全性和广泛性是判断融贯系统效用和有效性的关键因素。融贯论贯彻的原则是以下观念,真理根本上是整个命题系统的性质,个别命题只因与整体相融贯而衍生地被赋予真理的性质。在通常被视为融贯论的各类观点中,理论家们在究竟融贯论带来许多可能为真的思想体系还是只有一个绝对体系是真的问题上并不一致。
一些融贯论的变体被认为描述了逻辑和数学形式系统的内在本质特征。而进行形式推理的人乐于思索并列的、在公理方面独立而又相互矛盾的系统,例如各种可供选择的几何学。大体上,融贯论被批评为在将它应用于真理的其他领域时缺少适当的理由,特别是涉及大部分关于自然世界、经验予料的断定以及关于心理和社会实际事件的断定,尤其当融贯论没有其他主要真理理论辅助的情况时。
融贯论可分为大陆理性主义哲学家的思想,特别是斯宾诺莎、莱布尼茨和黑格尔的思想,与英国哲学家布拉德雷的思想。在一些逻辑实证主义支持者,最著名的有纽拉特和亨佩尔中,融贯论获得复兴。
符合论
符合论符合论主张,真信念和真陈述在于与真实事态相符合。 这种理论本质上试图在思想或陈述与事物或客体间建立关系(真理关系),该关系理论上可以独立于涉及该关系的人,并独立于其他真理关系而存在。这是一个传统模式,至少可以追溯至一些古希腊哲学家。这类理论认为陈述的真或假原则上完全取决于它如何关联于客观实在,它是否准确地描述(换言之,符合于)实在。
康德以下述态度评论真理符合论:
真理被认为在于知识与客体的一致之中。按照这一纯粹的语词定义,那么,我的知识,为了是真的,必须与客体相一致。既然,我只有用这种方法,即通过认识客体的方法,比较客体与我的知识。那么,我的知识便为它自己所证实,对于真理来说这远远不够。因为正如客体外在于我一样,知识在我之中,我只能判断我对客体的知识是否与我对客体的知识相一致。这样一个解释的循环被古典作家称为Diallelos。而且逻辑学家被怀疑论者批评犯这种谬误,怀疑论者评论道这种对真理的说明就像一个上法庭的人为支持他的陈述而诉诸无人认识的证人,但该证人却通过陈述召唤他为证人的人是可敬的来为他自己的可信度辩护。(康德,45)按照康德的说法,符合论的真理定义是纯粹的语词定义,这里运用了亚里士多德名义定义和真实定义间的区分,前者引入新的术语,而后者显示了事物真正的原因或本质,术语已经被先行定义了。从康德对历史的记述来看,符合论的真理定义从古典时代起已处于争论之中,怀疑论者批评逻辑学家采用循环推理的形式,虽然逻辑学家实际所认为的符合论涉及的范围被未被适当评估。
符合论传统上基于以下假设才能成立,即客观的真理关系是存在的,站到真理关系一边来只是人类的任务然而实际上,更多的理论家已清晰明白地表明如不对附加因素加以分析,这一理想不可能达到。例如,在特定语言内对符合论的分析被迫承认,在理论工作的开端,正被探讨的特定语言是个附加的限制因素,只有通过精心论述不同语言间翻译的理论,才能逐渐构造语言中立的真值谓词。强有力的理论局限限制了这一工作的完成。评论家们和下面所介绍的一些理论的支持者们普遍宣称符合论忽略了真理关系中人的作用。
冗余论
按照真理的冗余论,断定一陈述为真完全等价于断定该陈述本身。例如,断定语句“‘雪是白的’是真的”等价于断定语句“雪是白的”。冗余论者从下述前提中推断出他们的观点,即真理是个冗余的概念,换言之,它只是在某些谈话语境中方便使用的语词,并不指向任何实在。该理论通常归功于兰姆赛。他认为使用语词“事实”和“真理”不过是断定一命题的迂回方式,将这些语词视为隔离于判断之外的单独问题来处理不过是语言混乱。
冗余论的一个变体是消除引号论,它运用塔斯基模式的修正形式:说“P”是真的,就是说P。而紧缩论的另一个版本是真理的代语句论,由格罗芙、坎普、贝尔纳普首先提出,更详细地阐明了兰姆赛的主张。他们认为当语句“这是真的”作为对“正在下雨”的响应时,它就成为一代语句,亦即一复述其他表达式内容的表达式。在语句“我的狗饿了,所以我喂它”中,“它”与“我的狗”意义相同,同样地,“这是真的”被认为与“正在下雨”意义相同——如果你说后者,而我说前者的话。这些变体并不必然遵循兰姆赛而断言,真不是性质,相反它们会主张,比如,断定“P”可能涉及实质真理,既便如此理论家们会尽可能最小化,使只有冗余或代语句与语句“这是真的”相关。
紧缩原则并不适用于与常见语句不相似的表述,也不适用于许多其他一般被判断为真或假的事物。试考虑,语句“雪是白的”与人名Snow White间的类比,在某种意义上两者都能是true。对最小论者来说,说“‘雪是白的’是真的”(“‘Snow is white’is true”)与说“雪是白的”等价,但说“Snow White是忠诚的”(“Snow White is true”)与说“Snow White”并不等价。
构造论
社会构造论认为真理由社会过程所构造,带有历史和文化特质,并认为真理某种程度上体现于共同体中的权力斗争中。构造论将我们的知识视之为“被构造的”,因为它并不反映任何外在的超越的实在(纯粹的符合论会抱有此观点)。真理观念更应被看作随习俗、人类的感受和社会经验而定。构造论者相信对人类体质和生物学事实的表述,包括对种族和性别的表述,是由社会构造的。维柯、黑格尔、Garns和马克思是这一雄心勃勃地扩展社会决定论的先驱。
共识论认为真理是任何被某特定群体一致同意的东西,或者在其他版本中,是特定群体可能就此达到一致同意的东西。共识论的标签以不同的名称被贴在许多在其他方面非常不同的哲学观点上。某些实用主义理论的变体被包括在共识论中,虽然实用主义理论范围十分广泛而应有它自己的分类。共识论作为一种有益的对真理概念的说明,哈贝马斯是它的当代倡导者。哲学家雷谢尔则是当代强有力的批评者。
履行论
履行论被归功于斯特劳森,该观点认为说“‘雪是白的’是真的”即履行一种言语行为,发出同意雪是白的这一断定的信号(与点头表达赞同十分相似)。某些陈述履行超出言语交流以外行为的思想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么古怪。试考虑,例如,当新娘在婚礼的适当时候说“我愿意”,她在履行接受身边的男人为合法丈夫的行为。她并不是在描述自己接受他为合法丈夫。以同样方式,斯特劳森认为:“说一个陈述为真,并不是就该陈述作一个陈述,而是履行了同意、接受或赞成该陈述的行为。当一个人说‘正在下雨,这是真的’,他断定的只是‘正在下雨’。而陈述‘……,这是真的’的功能是同意、接受或赞成陈述‘正在下雨’。” 一般而言,在实用主义思想中意义并不仅仅在语词中表达,还在行为中表达。没有任何陈述不被直接限定也能成立,必须首先定义它的术语,然后详述不同作者赋予每个术语的不同意义。这一做法使实用主义对意义和真理的理解产生分歧,关于这一做法的问题甚至导致了古典实用主义者的第一次分裂,而原本皮尔士、詹姆斯、杜威在他们共同的哲学的出色观点上有一致意见。最关键的分歧来自于唯理论和实在论在实用主义中所扮演的角色。
皮尔士将真理定义如下:“真理是抽象陈述与理想极限的一致,无尽的探究将带着科学信念趋于真理,抽象陈述通过承认它的不准确和片面性而拥有与理想极限的一致,这种承认是真理的本质要素。”这一陈述强调了皮尔士的观点,即有限的探究所获结论是不完全的、有偏见的,但探究活动会使信念逼近真理,在别处他表述为可误论并指向未来,这两者构成了恰当的真理概念的本质内容。尽管皮尔士使用一致这样的词语描述符号间关系的一个方面,他同样颇为直率地说仅仅基于符合论的真理定义不过是个名义定义,他认为名义定义次于真实定义。
詹姆斯版本的实用主义理论,通常经由他自己的陈述概括为:“真的”不过是有关我们的思想的一种方便方法,正如“对的”不过是有关我们的行为的一种方便方法一样。通过这句话,詹姆斯意味着真理是一种性质,其价值由在实际实践中运用概念所得的效用来确认(因而,称为实用主义)。杜威对真理的定义比皮尔士广,但狭于詹姆斯,他认为为了澄清、证明、改进并且/或者反驳已提出的真理而将它提交到探究者共同体公开检验,如果这样做,探究无论是科学的、技术的、社会学的、哲学的还是文化的,都会随时间而自我更正。 将真这个概念或术语归之于语句或命题的实在性质,这个议题被许多哲学家所拒斥。这些哲学家对真值谓词的通常使用(“…是真的”,或其等价表达),至少在其主要方面,作出回答,该回答在20世纪上半叶对于真理的哲学探讨中显著流行起来。按这一观点,断定命题“‘2+2=4’是真的”逻辑上等价于断定命题“2+2=4”,而且短语“是真的”在这一语境和在其他语境中一样完全是不必要的。这一观点被普遍表述为:
真理的紧缩理论,因为他们旨在缩小概念“真”被假定具有的重要性。消除引号论,关注于如上述例子的情形中消去引号。 真理最小理论。无论使用何种术语,紧缩理论被认为共同相信真值谓词是为了表达的方便,而非一种需要深入分析的性质的名称。
除了强调谓词“是真的”的形式特征外,某些紧缩论者指出概念使我们能以简略的方式表达事物,否则将需要无限长的语句。例如,一个人无法表达相信迈克尔所言正确,通过断定如下无尽的语句:
迈克尔说,“雪是白的”,且雪是白的;或者他说,“玫瑰是红的”,且玫瑰是红的;或者他说……但它能被简洁地表达,通过说:“白雪”,“红玫瑰”......
无论迈克尔说什么都是真的。 一旦我们识别出真值谓词的形式特征和功用,紧缩论者主张,我们所说的一切就是关于“真”我们能说的全部。该观点的主要理论关注点是消除悖论,悖论发生时概念“真”具有奇特而令人感兴趣的性质。 克里普克主张事实上自然语言能包含对自身的真值谓词而不引起矛盾。下面显示了他是如何构造的:
从一个自然语言语句的子集开始着手,它不含有任何表达式“是真的”(或“是假的”)存在。所以,“谷仓是大的”包含于该子集中,但“谷仓是大的是真的”被排除在外,使人困惑的语句如“这句话是假的”同样如此。仅对该子集中的语句定义真。 其次,扩展对真的定义以包含新的语句,它们断定原初子集中语句的真或假。于是,“谷仓是大的是真的”被包含了进来,但不包括“这句话是假的”和“‘谷仓是大的是真的’是真的”。然后,对断定第二个集合所包含句子真或假的所有语句定义真。设想这一过程无限次重复,那么对于“谷仓是大的”定义真,而后对于“谷仓是大的是真的”定义真,再对于“‘谷仓是大的是真的’是真的”…… 注意对于语句“这句话是假的”,“真”从未得到定义,因为它不在最初的子集中,也不断定最初或所有后继集合中的任何语句的真值。在克里普克的术语中,这称为“无根”。即便定义真的过程无限进行,这些语句也决不能指派为真或假,克里普克的理论意味着某些语句既非真也非假。这与二值原则相抵触,该原则认为所有语句或者为真或者为假。由于这一原则是推出说谎者悖论的关键前提,因此该悖论被解决了。
真理语义学理论真理的语义理论主张,对于给定语言,任何可接受的真理定义应该以下述模式的全部实例作为后承:
“P”是真的,当且仅当P 当“P”是语句的指称(语句的名字)时,P正是语句本身。
逻辑学家和哲学家塔斯基发展了对于形式语言(比如形式逻辑)的理论。这里,他以如下方式约束该理论:语言不能包含对自身的真值谓词,换言之,表达式“是真的”只能被应用于其他语言中的语句。后一种被谈论的语言他称之为对象语言(继而,对象语言可能包含应用于其他语言中的语句的真值谓词)。这种约束的原因在于,包含对自身真值谓词的语言会包含悖论。因此,塔斯基认为语义学理论不能被应用于任何自然语言,如英语,因为它们包含对自身的真值谓词。戴维森将该理论作为他的真值条件语义学的基础,并以融合主义的形式将其与彻底解释相联系。
注意到这些悖论甚至存在于最符号化形式化的数学之中,要归功于罗素在他年轻时期的工作,特别是由他名字命名的罗素悖论。罗素和怀特海试图在《数学原理》中通过将陈述分为不同类型层次来解决这个难题,在类型论中陈述不能指称自身,只能指称层次较低的陈述。这继而导致新的困难,如关于类型的准确性质,关于概念上可能的类型体系结构,时至今日它们仍有待解决。
马克思主义真理理论马克思主义的真理理论认为,真理即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中的正确反映。
在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人们对于在各个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正确认识,他是对客观世界近似的、不完全的反应。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是辩证统一的,绝对真理寓于相对真理之中,在相对真理中包含有绝对真理的成分,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合就是绝对真理。 客观性
(1 )真理的含义
真理是人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2 )真理是某一时空的同一个客观的世界在跨越时空的不同的主观的世界的同一认识,在客观条件满足的情况下表现为反复出现与必然出现。实践的过程是把主观世界与某一时空的客观世界接轨的过程。
①真理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因为真理属于认识范畴。不能把真理等同于客观实在。
②真理在内容上是客观的, 客观性乃是真理的根本属性。因为:第一,真理的内容来自于物质世界的客观事物及规律, 真理的内容不依赖于人和人类的主观意志;第二,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社会实践。
( 3 )坚持真理一元论,反对真理多元论
①由于真理是客观的, 有其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内容,所以真理必然是一元的。也就是说, 不论人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可能得出多少种结论,但只有符合客观实际的认识才是真理。
②真理是一元的, 因此,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真理不以人的主观意志、 不以阶级的主观愿望为转移,从这个意义上说, 真理没有阶级性。
③真理多元论主张不同的人、不同的阶级可以有不同的真理, 真理因人而异。真理多元论否认了真理的客观性,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的真理观。
(4 )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真理问题上的对立
唯物主义主张真理是客观的,世界上不存在着任何主观真理。唯心主义则主张真理是主观的。主观唯心主义把真理看做是纯粹主观自生的东西, 客观唯心主义把真理看成是人的意识和“客观精神”的一致。
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真理问题上的对立,取决于双方在哲学基本问题上的对立。唯物主义从“物质第一性, 意识第二性”出发,必然坚持真理是客观的;唯心主义从“意识第一性, 物质第二性”出发,必然坚持真理是主观的。
( 5 )批判实用主义真理观
实用主义真理观把“有用”作为真理的根本属性,主张“有用就是真理”。实用主义是主观唯心主义的一个流派。
“有用就是真理”的要害在于抹煞了真理的客观性, 混淆了真理和谬误的界限,并会导致真理多元论。按照这种观点, 谎言也可以成为真理,因为它对骗子是有用的;按照这种观点,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因为不同的理论对于不同的人来说都是有用的;按照这种观点,某一理论今天对我们有用, 今天它是真理,明天对我们无用或者有害, 明天它就是谬误。
真理的确是有用的,因为真理具有价值性, 它能够满足人的需求。但是,价值性并不是真理的根本属性, 真理的根本属性是客观性,真理的价值性是以真理的客观性为基础的。
“真理是有用的”是一个正确的命题, 但是不能把它换位成“有用的就是真理”。显然,并非所有“有用的”理论都是真理。
( 6 )真理与谬误
①真理和谬误是对立的: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谬误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歪曲反映。
②真理和谬误又是统一的:真理和谬误相互依存。真理和谬误总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没有真理, 无所谓谬误;没有谬误,也无所谓真理。真理战胜谬误的过程也就是发展自己的过程。
相互转化
在一定条件下真理向谬误的转化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其一, 真理是具体的,总是适用于一定的条件和一定的范围。如果条件发生了变化或者超出了特定的范围, 真理就会变成谬误。其二,真理是一个过程。真理必然要随着客观事物和社会实践的变化发展而变化发展。如果人们的认识不能及时地反映事物在发展变化过程中所出现的新问题、 新情况、或者超越历史发展, 就会造成主观和客观由相符变成不相符,从而使真理转化成谬误。其三, 真理是全面的,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如果把其中的某一原理孤立起来, 把它加以绝对地夸大,真理也会变成谬误。
在一定条件下谬误向真理的转化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其一, 条件和范围发生了变化,谬误可以变为真理。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是谬误的东西, 在另外的条件下和范围内则可以转化成真理。其二,失败往往是成功之母, 谬误往往是真理的先导。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是通过许多的失误获得的。其三,批判谬误能够发展真理, 这也属于谬论转化为真理的一种特殊情形。
辩证关系
(1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含义
①绝对真理(或真理的绝对性)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 都有不依赖于人和人类的客观内容,这是无条件的、 绝对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承认了客观真理, 也就等于承认了绝对真理。其二,人类的认识, 按其本性来说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每一个真理的获得, 都是对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也是无条件的、 绝对的。
②相对真理(或真理的相对性)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是有限的,它也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 从认识的广度来看,任何真理性认识都是对整个客观世界某些领域、某些事物和过程在一定范围内的正确反映。其二, 从认识的深度来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也只是对特定的具体事物在一定程度、一定层次上的近似的正确反映。
( 2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关系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真理的两个基本属性,它们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①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对立的。(详见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含义)
②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又是统一的。其一,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相互联结、相互渗透的。一方面, 相对之中有绝对,任何相对真理都包含着绝对真理的成分、 颗粒,绝对真理寓于相对真理之中;另一方面, 绝对之中有相对,绝对真理要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 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构成了绝对真理。其二,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辩证转化的。真理的发展是一个过程,是一个由相对走向绝对的永无止境的转化和发展的过程。人类对于客观事物的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是属于由相对真理转化为绝对真理的过程中的一个环节。
③任何客观真理都是绝对和相对的统一, 都是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的一个环节。
(3 )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从两个极端割裂了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关系
绝对主义夸大了真理的绝对性,否认了真理的相对性。绝对主义认为人们所获得的真理都是绝对真理, 真理不可能是相对的。人们所获得的真理具有永恒不变性,它穷尽了人们对于客观事物的一切认识。绝对主义否认了真理的发展。
相对主义夸大了真理的相对性, 否认了真理的绝对性。相对主义否认了绝对真理,必然同时否认了客观真理, 从而把真理变成了主观随意的东西。相对主义抹煞了真理的客观标准,必然混淆真理和谬误的界限。
实践标准
( 1 )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真理标准
①唯心主义否认真理标准的客观性。它们提出的真理标准有:其一,以圣人之是非为是非。其二, 以大家公认或多数人的意见为真理标准。其三,以“有用”为真理的标准。其四, 以“上帝”为真理的标准。其五,以“理论”或者“绝对精神”等客观精神为真理的标准。
②旧唯物主义承认真理的客观性, 主张把客观事物本身作为真理的标准。
③无论唯心主义还是旧唯物主义,都不懂得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 2 )只有实践才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①所谓真理,就是主观符合客观的认识。要判定主观是否符合客观, 就必须对主观和客观进行比较,这也就是说, 作为真理的标准,必须具有把主观和客观联结起来的特点。
②在人的主观认识范围内不可能找到真理的标准, 我们不能用主观检验主观,用认识检验认识。客观事物本身也不可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因为客观事物也不能把主观认识和其自身加以对照。
③实践是精神见之于物质、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实践除具有普遍性的优点外, 还具有直接现实性的优点。所谓“直接现实性”,是指实践可把正确的认识变成直接的现实。这样, 实践就成为沟通主观和客观之关系的桥梁。
④这样,人们在实践过程中, 能够以一定的认识作为指导改造世界,并直接引出现实的结果。如果人们达到了目的, 就证明了这种认识符合客观事物的规律性,它就是正确的,反之, 就是不正确的。
(3 )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
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既确定又不确定。
实践标准的绝对性、 确定性表现在:其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的客观标准。其二, 人类的认识归根到底都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从长远看, 实践可以检验一切认识。一切正确的认识终将被实践肯定,一切错误的认识终将被实践推翻。
实践标准的相对性、 不确定性表现在:其一,实践检验认识是一个过程, 每一个历史阶段的实践不能完全证实或驳倒所在时代提出的一切学说,同时, 已被实践所证实的某种正确认识,也要继续接受实践的检验。其二, 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实践所证实的某种认识的正确性, 是相对的、有限度的。
坚持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 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是在坚持真理标准问题上的辩证法。只看到实践标准的绝对性而否认其相对性,会导致绝对主义的思想僵化;只看到实践标准的相对性而否认其绝对性, 会导致相对主义、主观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
(4 )实践标准与逻辑证明
逻辑证明在认识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①为实践提供理论指导,使实践检验由特殊提高到普遍。②为实践检验提供理论依据, 做到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
然而,逻辑证明不能成为同实践标准相并列的第二条真理标准, 它是不能离开实践的。逻辑证明所遵守的规则是在实践中产生的。逻辑证明所依据的前提是否正确,要由实践来检验。逻辑证明的思维过程和结论是否正确, 还必须回到实践中去,由实践来做最后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