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努力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着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强调重视扩大就业再就业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重视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
2005年10月11日,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在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首次提出“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快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2020年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其中包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提出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把“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重要内容。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确定为当前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方针。此外,党的十七大报告所提出的“重大项目布局要充分考虑支持中西部发展”,也是全面落实中国特色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体系的重要政策保障措施。
200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把社会建设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和任务;并确立了社会建设中改善民生、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方针和中心内容;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必须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要“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2008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对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构想包含三个层次:(1)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应依据经济发展程度和水平,逐步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惠及全民和公平公正,但建设步骤要把握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原则。(2)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长远目标,也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价值追求,但也需要逐步实现。应围绕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协调处理好公共服务的覆盖面、保障和供给水平、政府财政能力三者间关系。(3)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是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社会和市场参与机制。通过公共财政、社会组织、企业与家庭的合作,发挥和体现财政资金的公益性价值,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益。
2009年全国财政会议更加明确强调,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重点加大教育、就业、住房、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投入,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以稳定和改善居民消费预期,拉动消费需求。 1、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促进科学发展的现实要求。公共服务需求增长是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人类社会发展是一个需求不断拓展和逐步得到满足的过程。伴随着技术进步和物质产品供给能力的提升,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长、服务业快速发展成为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共服务需求增长呈现逐步加速的趋势,标志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如何使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相适应,将是我们在较长时期面临的重要任务。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改善民生、加快社会建设的任务,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和收入分配等,都离不开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
2、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校正社会财富初次分配的不平衡,并对初次分配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缓解和抑制利益分化进程及其引发的社会矛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使公共服务逐步扩展到整个社会,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消除公共服务领域存在的不公平现象。同时,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为促进社会公平和权利平等提供强大的基础平台,有利于振奋社会成员的精神,提高社会总体效率。
3、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发挥政府在公共服务体系中的主体作用,加快公共财政建设步伐,加大财政支出中用于社会公共服务项目的比重,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首要之举。在我国,公共服务领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公共服务发展滞后,总量供应不足,公共投入短缺,分配不平衡。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转变政府职能,解决政府在社会公共领域的缺位问题,将原来由政府承担的一些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非政府组织和私人部门甚至社区,改变完全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局面,实现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的多中心。市场化的核心是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国家对公共服务领域的垄断,在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主体间,形成有效竞争机制,从而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第一,坚持不懈地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始终坚持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的基本理念,始终坚持通过改革促进发展的基本路径。通过改革,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国家财政收入连续大幅度提高,为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奠定了坚实的财力基础。
第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要求政府将维护最广泛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科学发展要求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以人为本”和“统筹兼顾”,为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科学的理论基础。
第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国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公平正义意味着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要求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公共服务具有再分配的功能,需要通过均等化的制度设计,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勾画了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的宏伟蓝图。
第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目标的要求,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通过改革,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要求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在改善经济调节、严格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央和地方政府要按照职能转变的要求,突出各自的管理和服务重点;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合理界定政府部门的职责,做到权力与责任对等,避免职能交叉重叠。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立了体制基础。 一是确定了“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方针。主要做法是通过改革财政管理体制,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调整税收返还和财政补助政策,为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财政制度基础。
二是坚持基础教育的公益性质,努力实现教育公平。主要做法是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规范教育收费,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2007年取消了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2008年秋季开学将取消全国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
三是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努力构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做法是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努力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主要做法是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
五是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主要做法是在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支持自主择业、自谋职业的同时,加强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和政策引导。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中国在公共服务领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公共服务需求压力大,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公共服务再分配作用弱,公共服务标准不规范,公共服务主体回应性差等。中国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历程刚刚起步,实现均等化的理论基础还相对薄弱,实现均等化的途径和策略还不够清晰,实现均等化的制度还不够健全,制度之间还缺乏系统化的安排。
中国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也是亚洲大多数国共同需要面对的。通过开展“亚洲主要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探讨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理论问题,总结发达国家尤其是亚洲国家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经验和教训,探索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途径和策略,破解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共同难题,对推动整个亚洲地区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具有战略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