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宝(合肥)电子长白班一天上班14个小时违反了劳动法

2022-07-24 社会 367阅读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第四十一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加班每天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综上,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以8+3=11小时为上限,每月工作时间以44+36=80小时为上限
所以,你说的情况是严重违法,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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