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立案后,开庭通知书与开庭时间相差一个月有问题吗

2022-04-11 社会 233阅读
  只要仲裁时间不超过60日,开庭通知书与开庭时间相差一个月不违法。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只要整个仲裁时间不超过60日,开庭通知书和开庭时间相差一个月不违法。提早通知开庭时间,是让双方当事人有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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