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具备自行开票条件的纳税人取得生产经营收入需要开具普通发票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纳税人应提出申请,所属地税务机关核准开具。应提供资料:(一)验证资料:临时纳税人:本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二)报送主表:《代开发票申请表》
(一式一份)。(三)附送资料:1.付款方书面确认证明。指由付款方出具的注明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数量、单价、金额,加盖付款方公章(付款方为个人的可签字)的书面证明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或公证处证明(原件);2.进货发票。指申请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申请个人,应出具与开票内容相对应的购买货物、提供应税服务和劳务所取得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