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国企的员工能不能做副业,法律上没有规定。
国家政策上是有一些文件解释的,但是管理在个人上班的的单位,单位不可能在规章制度上明确是不是可以搞副业,这是个人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被查处,单位自然会根据管理制度作出处理的。
公务员法第四十二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扩展资料: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因此,国家公务员原则上不应从事兼职。公司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担负的工作涉及国家机密,从事兼职活动可能泄露国家机密的;承担国家科技攻关或者本单位重要任务,在此期间兼职可能影响完成国家计划和本单位任务的;因与兼职单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办事的情形,都应当尽量回避兼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