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记分周期分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日期开始计算。例如:领取的驾驶证是在2014年11月8日,那么到2015年11月7号24时止为驾驶证的一个记分周期。
以下情况扣2分: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3、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5、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驾驶证记分周期分为12个月,从初次领取日期开始计算。例如:领取的驾驶证是在2014年11月8日,那么到2015年11月7号24时止为驾驶证的一个记分周期。
以下情况扣2分: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3、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5、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