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名词解释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核心问题是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一个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基础,在社会制度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马克思认为,“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的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从这一基本观点出发,马克思主义历来强调所有制改造在制度变迁中的决定性作用.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社会主义革命的实质作了这样的概括:“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在后来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革中,所有制和产权问题一直被作为核心问题而受到高度重视.同样是基于这一基本理论,中共十五大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