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办公厅内设17个职能处(室)。 负责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的选聘工作;组织省文史研究馆馆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开展文史研究、艺术创作等活动;承担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的联络、服务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代管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省纪委(省监察厅)的派驻机构。
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应急联动中心,副厅级)。内设三个职能处(正处级)。应急值守处(省政府值班室)。承担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掌握报告重特大情况,传达、督办国务院和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办理向省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对接收的突发事件信息进行研判提出处置建议;负责编写省政府大事记。应急协调处。负责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组织评估修订省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全省综合应急演练,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应急演练;协助或协调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应急管理交流与区域合作。应急体系建设处。负责应急体制、法制建设。负责拟订全省应急管理政策法规和规划建议,编制和实施全省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全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联系协调省应急管理专家组、专项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组织;负责应急科普宣教培训工作;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应急保障资源体系建设。
省政府金融办公室(副厅级)。内设3个职能处(正处级)。综合规划处:拟订我省落实中央金融政策的实施意见;拟订全省金融业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分析宏观经济金融形势,提出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等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工作;负责联系驻赣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及其监管机构;协助开展金融工具创新工作。地方金融处:承担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管理工作,参与对地方金融机构及其高管人员的业绩考核,对省国资委关于省属国有金融企业高管人员的提名、任免意见提出意见;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其它地方金融中介组织的设立审批、业务监管;配合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资本市场处:分析资本市场形势,提出发展资本市场的政策建议;承担上市后备资源的筛选、培育及企业上市的初审、推荐工作,推进企业上市;指导和推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再融资;联系驻赣证券业金融机构及其监管机构;协助做好证券期货机构和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工作;配合查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