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编制护士,就是合同护士(聘用护士)的同工同酬问题,是中国护理的一个焦点问题,也是很多合同护士所关心的。我国解放后首部护士护理工作法规《护士条例》从2008年5月12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护士管理工作进入法制化轨道。对于目前很多医院存在的合同制护士与正式编制护士同工不同酬的突出问题,条例给予了明确规定两者要实行同工同酬。
过去的劳动法,没有将事业单位列入适用范围,使得医院这样的事业单位脱离于劳动法之外,发生劳动争议,法院也难以受理。而现在新的劳动法草案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劳动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也就是说劳动法中规定的同工同酬原则也将完全适用于医院中的聘用护士,合同护士。今后,不管是有正式编制的护士,还是没有正式编制的合同制护士,都将实行同工同酬。
一、目前我省编外护士的职业现状及工资待遇
自今年《护士条例》实施以来,各大、中医院都为聘用编外护士缴纳了各种保险,但奖金、休假、进修学习等福利待遇还没到位。部分省级和市级医院,把原来在本院工作的聘用制和临时工护士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劳动关系都转到了当地的劳务输出公司。有的原在这些医院工作多年的人员养老金和其他保险统统未交,现在全部从零开始,不管工龄长短和学历高低,工资待遇连当地的最低工资保证额都达不到。他们在医院工作与医院不存在劳动关系。今后,这些医院如果出现医疗事故,与医院是没有关系的,因为这些人不是本医院的人。大大打击她们的积极性。试想,编外护士都在一线工作,几乎病房值夜班的都是编外护士,却成了“二等公民”,他们的心理能平衡吗?会努力工作吗?能爱岗敬业吗?在他们的手下会有高水平的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吗?
目前护理人员的配置无法满足病人应享受的权利,护理人员的配置1978年由卫生部编为病床与护士比例为1∶0.4,医护比为1∶2,设编与国际标准相比偏低。由于配置不足,护士每天忙于执行医嘱和治疗性工作,而患者的生活护理、基础护理工作主要是靠护工,对危重病人的护理带来了安全的隐患。
据调查,10%的住院患者的治疗效果不佳,是因护理效果不佳所导致。护士因不足报酬、不良工作条件、不足的培训和资质导致对工作不满意,而产生倦怠感,再加上大医院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合同工和在编护士薪酬相差较大,我们山东济南,在多家省部级医院中,编外护士占护士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她们只能领到正式护士一半的工资。有的甚至没有医疗、养老等保险。而在大城市,有些护理的待遇甚至比保姆还低。她们的月工资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20元,交纳各种保险后还剩600元,奖金拿得最多的仅是正式护士的60%,月收入是在编护士的一半,享受不到与正式护士相同的福利待遇,如没有保健费、公休假。大城市医院在招收护士时注重高学历,学历不高的护士不能进入大医院,但又不愿意进社区和农村基层医院,从业的护士认为工作太累,致使每年离开护士行业的护士占到20%。
1992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贝克尔,当年的博士论文的题目就叫《歧视经济学》,他说:“歧视是指一个经济主体为了不与自己所排斥的特定人群进行交易或订立合同而准备付出的一笔费用。”他还强调:“歧视在经济上不仅对那些受歧视的人有害,而且对实施歧视的人也同样有害。”护士同工不同酬同样在伤害医院。据了解,护士紧缺除了让护士承担更多的工作,对病人也是一个危险信号。美国一项研究发现,病人死亡率与护士照顾人数有关,若一名护士照顾病人数为4-6人,病人死亡率高于14%;如果照顾人数增加到8人,病人死亡率会升至三成。也就是说,一个护士每多照顾一个病人,病人死亡率就升高7%。
二、关于加快公立医院编外护士同工同酬的几点建议
编外护士同工同酬的问题已经被呼吁多年,但是在很多医院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关键还在于管理者的认识和决心。更深层的问题是体制问题。应该强调的是,同工同酬是编外护士应有的权利。现提出几点建议:
1、政府应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特别是对医院的编制应有硬性规定,上级部门要加强监督。各大医院领导每年都到卫生行政部门要编制,但护士编制总是几个,正式编制的护士和大夫的比例达到1:4,或1:5。近年来随着医院的发展,不管是床位数还是医护比例,都需要大量的护理工作者到临床一线工作,上级主管部门给的编制满足不了临床需要,医院只好到社会上招聘待业的护士,医院为了节约开支,不愿意实行同工同酬,可见正是体制的原因,把护士划成三六九等。按现行的劳动法规定,只要有护士执业证书,就应该享受与其他护士同样的待遇。这样才能使得护士队伍处于良性发展,稳定护士这个弱势群体同时,提高了医院的医疗质量。
2、就目前的编内编外护士的工资待遇现状,各级劳动、卫生主管部门要根据《劳动法》和《护士条例》加大对各医院的监督。编外护士是个弱势群体,虽然待遇低,但不敢去维权,合同期签的短,随时都有下岗的可能,她们有的成家有小孩,连保姆费都支付不起,应该提高她们的工资标准,她们是社会的最底层,付出的辛苦和得到回报不成正比,护士的职业生涯只有二十年,她们把青春都献给医学事业,却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建议各医疗机构最少要发给她们和编内护士同样的奖金,享受同样的年休假,探亲假。社会上的劳务输出公司应提高她们的工资标准,必须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难道受过正规教育的护士,连个保姆的工资都达不到,今后谁还学护士这个专业。白衣天使的队伍中不能缺少这个群体。
3、要重视护理工作在医疗工作的重要性,利用工会组织和护理学会帮助她们维权。根据护士从业年限学历及职称,进行工资分级管理,给予他们晋升职称的机会,根据不同的职称学历拿不同的工资,鼓励他们积极上进,学习进修。对她们未签合同之前,长期在同一单位工作的时间,向当地劳动保障监督部门投诉,给她们补交托欠的各种保险费,为她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尽快配备卫生部要求的护士与床位比例,大夫与护士比例,减轻护士的负担,在护理为病人提供人格尊重时应为护士提供人格尊重;改善社会从业环境,提高待遇,从待遇上解决合同护士与在编护士的同工同酬,唤起社会对这群体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