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考上医院正式编制的护士,只签了就业协议书,半个月后辞职,医院不给工资

2020-05-26 社会 58阅读
自上班工作之日起你就与医院发生事实劳动关系,半个月上班为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还是必须得发的,另外,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协议有违背这条的,那么协议中的这条无效,更不可能存在赔偿一说,除非医院有证据证明你没有提起3天通知医院辞职事宜给医院造成损失,所以建议先和医院调解,如果医院还是这么坚持,你可以考虑去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回自己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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