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的产权70年,那70年过后怎么办?

2020-10-31 社会 100阅读

【回答】:

一、 按照政策2007年10月起施行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1、住宅建设的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自动续期。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 2007年8月30日起施行修订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十条和第2十二条对此作出了第2十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 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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