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连续12个月提供仓储服务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含500万元)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仓储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是6%;连续12个月提供仓储服务销售额不足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
仓储服务,属于营业税改增值税中的现代服务项目下的物流辅助服务,指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
扩展资料:
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1)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