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须确定是否被处以刑罚。如果被处以刑罚,即为犯罪,已经登记在册,不能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果最后因没有构成犯罪而予以释放,则不属于犯罪,可以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刑法》规定的两大刑罚类别:
第三十二条【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二、《刑法》规定的主刑种类:
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三、《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种类: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