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当天是否会被释放,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分析:
根据司法实践,对于在开庭前被羁押的被告人,法院在开庭审理后,如果认为可以适用缓刑,或被告人已经被羁押的时间与应判的刑期相等的,则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从而将被告人当庭释放;如果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的,则也会在宣判后即释放被告人。
而如果不具有上述情形的,则法院在开庭审理后,仍然要将被告人送看守所羁押,不会将被告人当庭释放。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