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广东户籍且不在广东的公民一般办团队旅游签注,非广东户籍但在广东的公民一般可办个人旅游签注。均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按照实际,现在只有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不限制次数。
政策依据:公安部《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
第二章审批签发;三、核定签发种类:
(三)团队旅游签注。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属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特别情形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天。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四)个人旅游签注。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对经批准实施多次“个人游”试点政策的城市居民,符合公安部规定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