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残疾,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听力丧失或听觉障碍,听不到或听不真周围环境的声音,从而难同一般人进行正常的语言交往活动。我国听力残疾分为四级,具体的分级如下:
扩展资料
发生原因
主要有:
一、先天因素:父母近亲结婚,母亲妊期患病(如风疹、重度流感等),母亲妊娠期间药物中毒或滥用,产程使用产钳引起外伤,产程因难产重度窒息,新生儿黄疸黄疸。
二、环指铅芹境因素:营养素缺乏(如缺碘致地方性克汀病,噪声性聋,高烧,耳毒性耳聋(耳毒性药物:激源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中耳炎,头部外伤,及其他疾病和不明病因。
有的学者将其分为由遗传引起的内因和与遗传因素无关的出生前,出生时,出生后发生事故或疾病引起的外因两类。在特殊教育学中,与听觉障碍、听觉障碍通用。
参考资料:听力残疾--百度唯毕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