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医鉴定为轻伤,对方不承认,能不能要求公安局抓人

2020-04-30 社会 138阅读
1、既然已经鉴定为轻伤,说明属于刑事案件,在已经报案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作为国家公诉案件办理。
2、如果伤害的证据确凿,能证明确实发生了伤害案件,那么公安机关应该及时立案,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可以是刑事拘留)。
3、派出所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即“是否抓人”,属于公安机关的职权,被害人对此无法提出异议,只能对是否立案提出异议。
4、如果派出所不立案,你可以向所长、分局局长、市局局长,当地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和当地纪委等,逐级反映,要求立案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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