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P600规定,保兑行在5种情况下必须付款:1, 如果信用证规定,由保兑行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或者承兑;2,由另一家被指定银行即期付款而该被指定银行未予付款;3,由另一家被指定银行延期付款而该被指定银行未承担其延期付款承诺,或者虽已承担延期付款承诺但到期未予付款;4,
由另一家被指定银行承兑而该被指定银行未予承兑以其为付款人的汇票,或者虽已承兑以其为付款人的汇票但到期未予付款;5,由另一家被指定银行议付而该被指定银行未予议付。
----从以上规定来看,除非信用证规定由保兑行付款,其他4种条件下,保兑行都是第二性的付款人,因此你的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