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厦门为例,将准备好的材料交到所在地社保中心办理即可。
1、符合转入条件的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到所属社保中心办理转入申请:
(1)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申请人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原件;
(3)申请人户口簿原件;
(4)通过调动进入我市的,还需提供调入的调令、调动通知(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原件;
(5)委托代办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内容须包括申请人和代办人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号码、联系电话,及委托代办的事项)。
(6)户口迁入或调入的,如果在迁入或调入后首次按本市户籍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时年龄超过规定年龄的,本人必须在经办窗口《缴交超龄养老保险费告知书》上签字确认。需缴交超龄保险费,填报《参保人员转入异地社保关系缴交超龄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2、以单位职工身份参保的前往本单位所属社保中心申请,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前往本人户籍所属区的社保中心申请。
扩展资料:
除了可以迁移养老保险,但是除非是本市户籍(以申请转入时的户籍状态为准)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异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厦门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申请转入时还未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须正在厦参保(已缴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到帐且申请转入时未停保);
2、申请转入时已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须满足最后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地为厦门或在厦保留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包括视同缴费);
3、申请转入时已达到待遇领取条件,虽从未在厦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各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均不满10年的。
参考资料来源: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异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