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与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有什么区别

2020-09-11 时事 146阅读

经济适用房与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区别如下:

1、价格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利润被限在3%以下限价房,《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明确棚户区改造使用经济适用房税收优惠政策,计税毛利率不得低于3%,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

2、产权不同:经济适用房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工作,产权指的是具体安置房项目的产权。

3、概念不同: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经济适用住房是以微利价出售的商品房。

扩展资料

1、经济适用住房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2、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需年收入小于等于6万的家庭,当地户口才可购买。

3、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原地安置为主,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配套设施齐全地段。

4、棚户区改造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按照中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各地区可以探索采取共有产权的办法,做好经济困难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适用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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