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学院教师老师待遇如何?

2020-06-17 教育 126阅读
二、薪酬待遇
1、学院实行全员聘用岗位年薪制,具体待遇面谈。
2、其他福利待遇
学院为教职工提供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金)、住房公积金。同时,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解决户口问题。
3、学院为新进教职工提供过渡房(两人间公寓),其中副处级和副高及以上提供单间。
1:厦门工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待遇一览表
项 目
类 别
科研启动费与
学科建设专项经费
安家费
购房
补贴
校外租房租金补贴(不超过两年)
院士、在国内外有影响的著名专家及重点学科带头人
面议
提供150m2左右套房供免费居住。
面议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博士生导师
理工科50-80万元
文科15-20万元
15万元
28万元
2000元/月
具有博士学位的
教授
理工科30-50万元
文科10-15万元
12万元
23万元
1800元/月
具有博士学位的
副教授
理工科10-30万元
文科6-10万元
7万元
15万元
1200元/月
博士
理工科6-20万元
文科4-6万元
3万元
8万元
800元/月
备注:
1、科研启动费含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硬件部分支出不应低于80%。
2、校外租房租金补贴需为已婚家庭户方能享受。
3、已享受校内免费过渡住房的,不再享受校外租房租金补贴。
4、购房补贴为办理购房手续时一次性领取。
(二)可申请享受厦门市政府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
符合厦门市政府引进人才优惠政策的人员,按照市政府文件规定,经本人申请并获得市政府批准后,可申购或租赁厦门市人才住房,或享受厦门市政府引进人才经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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