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被定成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那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条件是什么啊?

2020-05-07 社会 135阅读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扩展资料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同其他犯罪的区别: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一般集团犯罪。

1、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具有一般性和广泛性,犯罪手段多种多样,只要能攫取非法的经济利益,无所不为;一般集团犯罪具有具体性和个别性,有时是为了经济利益,有时是为了满足畸形所谓精神需求。

2、组织严密程度不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十分严密,有明确的分工和固定的骨干成员,犯罪能力强,效率高,影响大,范围广;一般犯罪集团则相对比较弱。

3、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建立有强大的“保护伞”甚至有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利用职权和身份给予保护,这是一般集团犯罪所无法比拟的。

4、侵犯的客体不同。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一般集团犯罪侵犯的客体,则需要根据其具体实施的犯罪的性质而确定。

(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恶势力。

1、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严密的组织、严格的纪律和固定的骨干成员;恶势力犯罪人员多是临时纠集,没有固定的骨干成员和明确的分工组织,纪律比较松散。

2、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或充当“保护伞”,违法犯罪势力强,范围大;恶势力犯罪则是凭借其恶名及势力称霸一方,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势力相对较弱,活动范围较小。

3、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唯一目的是攫取经济利益,无论其犯罪手段如何多种多样,都只是为了达到目的所实施的手段;恶势力犯罪的目的则具有多样性,有时是为了经济目的,有时是为了寻求精神刺激。

4、黑社会性质组织一般处于办公开状态,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对抗社会的能力较强,社会危害大;恶势力犯罪一般处于隐蔽状态,经济势力差,对抗社会能力弱。

(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黑社会犯罪。

1、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只以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作为惟一的目的;黑社会犯罪的目的则是多样性,它不仅把获得经济利益作为目的,还通过贿赂、威胁等手段向政治领域渗透,操纵地方选举,攫取政治权利,利用政治权利为其他目的服务,对国家和社会具有强大的冲击力。

2、黑社会性质组织只是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制度不如黑社会严厉,不具有社会性;黑社会犯罪则具备正常社会完整的功能、结构、规则、方式、特征,构成一个完整的、运作的社会系统。

3、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只是通过违法犯罪手段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使其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黑社会犯罪既通过违法犯罪获取经济利益,也通过垄断或控制一个地区、一个行业的生产经营牟取暴利,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

4、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目的只是为了经济利益,不具有职业性;黑社会不仅为了政治、经济利益违法犯罪,而且通过绑架、暗杀等手段统治一方,和政府、社会抗衡,具有职业犯罪性和强烈的反政府、反社会性。

参考资料来源: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 - 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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