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应达到以下条件:
1.自学考试本科生本科考试计划中所有课程平均成绩65分及以上(免考课程不计入平均成绩),毕业论文成绩75分或良好及以上;无考试作弊记录;
2.学位外语成绩达到要求。
外语成绩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一)参加2015年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二)在籍期间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笔试合格证三级及以上,或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说明一下,2018年12月的毕业生最晚2018年9月取得PETS-3笔试合格证,2019年6月的毕业生最晚2019年3月取得PETS-3笔试合格证。
(三)在籍期间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四)已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须与现申请学士学位不属同一学科门类)或具有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除上述条件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还可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在籍期间非英语专业自学考试计划中英语(二)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2.在籍期间自学考试商务英语专业考试计划中日语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3.在籍期间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在籍期间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符合上述第(一)条要求的,须提供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编号;符合上述第(二)条或第(三)条要求的,须提交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符合上述第(四)条要求中“已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出具的第一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出具的毕业证书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上述第(五)条第3项要求且没有英语(二)成绩的,须提交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材料
1.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9年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不能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原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如果档案在人事代理机构托管,复印件上须盖人事代理机构公章);
4.外语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用英语(二)或日语成绩申请学位的不需要交此项证明)。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型。